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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市立木柵高級工業職業學校97年度推展性別平等教育實施計畫

臺北市立木柵高級工業職業學校97年度

推展性別平等教育實施計畫

97130  校長核定

壹、依據:

一、總統93623華總一義字第09300117611號令公布「性別平等教育法」第6條。

二、總統9425華總一義字第09400017721號令公布「性侵害犯罪防治法」第7條。

三、總統95118華總一義字第09500005861號令修正公布「性騷擾防治法」第8條。

四、總統96328(87)華總一義字第09600037771號令修正公布「家庭暴力防治法」第49條。

五、教育部94330臺參字第0940038714C號函頒「校園性侵害或性騷擾防治準則」第2條。

六、教育部9719臺訓(三)字第0970003385D號函頒「97年度友善校園工作手冊學生事務與輔導工作作業計畫暨地方政府及各級學校辦理事項」第四項。

七、臺北市政府教育局97111北市教職字第09730558200號函頒「臺北市政府教育局97年度推展性別平等教育實施計畫」暨「臺北市政府97年度推動性別平等教育宣導月實施計畫」。

八、臺北市立木柵高級工業職業學校「性別平等教育實施規定」。

貳、目的:

一、促進性別地位之實質平等,消除性別歧視,維護人格尊嚴。

二、厚植並建立性別平等之教育資源與環境,以實現性別平等。

叁、實施對象:

一、本校一、二、三年級全體學生。

二、本校全體教職員工。

三、本校學生家長、社區居民等。

肆、實施期程:自9711起至971231止。

伍、實施項目:

一、建立性別平等教育組織及運作模式:

(一)成立本校「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

(二)定期召開會議,規劃性別平等教育活動、統整學校相關資源、檢討各項計畫執行成果等。

二、充實性別平等教育課程及教學內涵:

(一)研發並推廣性別平等教育之課程、教學及評量。

(二)性/性別教育、家庭暴力、性騷擾、性侵害等議題融入課程及教學。

(三)班會實施專題討論。

(四)引導學生在參與社團活動中,建立良好的兩性互動關係。

(五)實施性別平等教育、家庭暴力、性騷擾、性侵害等常識測驗。

(六)辦理性別平等教育教師輔導知能研習、教師成長團體、工作坊、教學觀摩等活動。

三、發展性別平等教育研究及資訊服務:

(一)鼓勵教職員參加教育部(局)、學術單位及研究機構辦理之行動研究、論文甄選等。

(二)持續進行本校性別平等教育網頁更新及維護。

四、加強宣導性別平等觀念及相關措施:

(一)辦理性別平等教育宣導月、性騷擾及性侵害防治宣導週系列活動。

(二)利用集會場合、電子布告欄、校園網路等宣導性別平等觀念。

(三)辦理性別平等教育書展活動。

(四)不定期印發性別平等教育有關資訊、宣導品等。

(五)配合臺北市政府教育局、家庭教育中心、臺北市立圖書館等單位辦理相關活動。

五、增進校園人身安全環境及性別意識:

(一)定期檢視校園整體安全,並依空間配置、管理與保全、標示系統、求救系統與安全路線、照明與空間穿透性及其他空間安全要素,定期檢討校園空間及設施之使用情形。

(二)製作校園空間檢視報告及依據實際需要繪製校園危險地圖。

(三)定期舉行校園空間安全檢視說明會,公告校園安全檢視成果,並檢視校園危險空間改善進度。

(四)購置有關之書籍、視聽媒體等教材,以便提供教師參考運用。

陸、評鑑:

一、自我評鑑:隨時檢視工作進度及實施內容,並謀求改進之道。

二、期末報告:年度結束彙整實施成果,提出工作檢討報告並檢討得失,以作為後續改進之參考。

柒、經費:

一、由本校輔導活動及相關經費項下支應。

二、專案或委辦案件之上級(校外)補助經費。

捌、獎勵:承辦性別平等教育有功人員,依相關規定報請獎勵。

玖、附則:本實施計畫經行政會議通過並陳  校長核定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附加檔案大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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