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臺北市政府教育局96年度推展性別平等教育實施計畫
委員會議核備
壹、依據 :
一、
二、臺北市政府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第1屆第2次委員會議決議。
貳、目標:
以教育方式消除性別歧視,促進性別地位之實質平等,厚植本市性別平等
教育資源,建立無性別歧視與無暴力的教育環境。
參、策略 :
一、健全性別平等教育組織,協調及整合相關資源,提昇運作模式效能
二、持續培育性別平等教育師資,增強教師教學知能
三、檢討並充實性別平等教育課程及教學內涵
四、落實輔導與督導學校及社教機構推展性別平等教育工作
五、發展並提昇性別平等教育網站資訊服務
六、推動校園及社教機構無性別歧視與無暴力的環境
七、推動性別平等之家庭教育及社會教育
八、加強宣導性別平等觀念及相關措施
肆、組織、職掌與分工:
一、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
1.研擬臺北市(以下簡稱本市)之性別平等教育相關法規、政策及年度實施計畫。
2.協調及整合相關資源,並協助本府教育局所屬學校、社教機構落實性別平等教育之實施發展。
3.督導考核本府教育局所屬學校、社教機構性別平等教育相關工作之實施。
4.推動性別平等教育之課程、教學、評量及相關問題之研究發展。
5.提供本府教育局所屬學校、社教機構性別平等教育相關事項之諮詢服務及調查、處理與「性別平等教育法」有關之案件。
6.辦理本府教育局所屬學校教育相關人員及相關人員之在職進修。
7.推動本市有關性別平等之家庭教育及社會教育。
8.推動本府教育局所屬學校、社教機構防制性侵害、性騷擾及家庭暴力之防治教育。
9.其他有關於本市之性別平等教育事務。
二、工作小組:
(一)政策小組
1.研擬本市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下設組織之工作職掌及運作事宜。
2.建置本市推動性別平等教育之組織架構。
3.研擬本市性別平等教育相關規定及政策。
4.彙整本市性別平等教育年度計畫及預算。
5.評估本市性別平等教育實施成效。
6.視導性別平等教育相關工作之實施。
7.辦理政策小組研發及諮詢輔導工作。
8.其他性別平等教育之綜合性行政事務。
(二)教學小組
1.規劃及辦理本府教育局所屬學校性別平等教育人才之培育與進修計劃。
2. 研發本府教育局所屬學校性別平等教育相關課程與教材。
3. 推動本府教育局所屬學校性別平等教育之教學相關事務。
4.提供性別平等教育課程與教學諮詢服務。
5.建立本府教育局所屬學校性別平等教育師資人才庫並提供人力資源諮詢服務。
6.其他有關本府教育局所屬學校性別平等教育課程與教學事務。
(三)社教小組
1.規劃本市性別平等之家庭教育及社會教育相關計畫。
2.結合本府相關局處單位共同推動本市性別平等之家庭教育及社會
教育進修與宣導活動。
3.結合本府相關局處單位共同辦理社教機構人員之性別平等人才培訓。
4.結合中央部會及民間團體辦理本市性別平等之家庭教育及社會教育推廣活動。
5.獎勵補助本市所屬各級學校(暨幼稚園)、社教機構、民間單位,善用資源推動本市性別平等之家庭教育及社會教育。
6.運用大眾媒體、網站及刊物等進行性別平等教育之家庭教育與社會
教育。
7.其他有關本市性別平等之家庭教育及社會教育之研究發展、諮詢輔
導及推展事項。
(四)防治小組
1.規劃及推動台北市校園性侵害暨性騷擾防治機制及處理流程。
2.規劃及推動校園性侵害暨性騷擾調查素養及輔導諮商等專業素養人才培訓並建立相關人才庫。
3.規劃及推動校園性侵害暨性騷擾事件處理之諮詢服務機制,並協助及督導各級學校提供事件調查、諮商輔導及後續追蹤等服務。
4.建立台北市校園性侵害暨性騷擾事件檔案資料,其中應包含:事件處理過程及後續追蹤、加害人相關資料及個案輔導資料,並定期進行統計分析。
5.規劃及推動其他有關校園性侵害暨性騷擾防治等相關事務。
三、資源中心學校
1.配合臺北市政府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各工作小組推動性別平等教育工作。
2.協助支援重點學校推展性別平等教育相關工作。
3.提供各校性別平等教育相關資訊。
四、重點學校
1.輔導群組學校或機構推動性別平等教育工作。
2.訂定性別平等教育年度主題,進行群組學校之宣傳活動。
3.協助群組學校推動性別平等教育融入教學之實施。
伍、實施對象:臺北市公私立各級學校、幼稚園、社教機構暨社會人士
陸、實施期程:
柒、工作項目:
一、政策小組:
(一)劃本市性別平等教育之相關組織架構與職掌(工作小組、資源中心學校及重點學校)。
(二)定期召開本市性別平等教育各工作小組聯席會議及協調各組年度工作計畫要項。
(三)研討本市性別平等教育相關工作之實施及計畫。
(四)規劃及推動本市性別平等教育宣導計畫。
(五)辦理政策小組研發及諮詢輔導工作。
(六)蒐集國內外性別平等教育相關資料並建構教學媒體資料庫。
(七) 性別平等教育網站資料蒐集。
二、教學小組:
(一)執行教學小組行政業務。
(二)辦理性別平等教育教學專業發展研討暨融入各科教學之行動研究。
(三)資源中心學校推動性別平等教育相關業務。
(四))辦理性別平等教育宣導活動暨教學相關議題研討會。
(五)性別平等議題教案設計甄選活動。
(六)性別平等教育評量研究。
(七)性別平等教育網站資料蒐集。
三、社教小組:
(一)執行社教小組行政業務
(二)辦理性別平等觀念融入各單位活動
(三)補助民間團體辦理性別平等教育宣導活動經費
(四)性別平等教育網站資料蒐集
(五) 執行成果報告製作及呈繳
四、防治小組:
(一)建立本市校園性侵害及性騷擾事件調查處理相關機制與資源。
(二)培訓各級學校校園性侵害性騷擾事件調查處理專業人才
(三)建立本市校園性侵害及性騷擾諮詢服務網絡
(四)定期彙整並發佈本市校園性侵害及性騷擾事件資料之相關統計
(五)防治小組例行工作事項
(六)性別平等教育網站資料蒐集
捌、督導考評:
一、各校及社教機構推展性別平等教育工作為本局督學視導重點工作。
二、各校推動性別平等教育相關工作,納入各校校務評鑑項目中。
三、各校每學期填報「臺北市各級學校實施性別平等教育(含性教育、性
別教育、性侵害、性騷擾、家庭暴力、兒童及少年性交易防制等)期
報表」。
四、執行本方案著有績效之單位及個人,請各校於97年2月15日前檢
具學校或個人工作成果、特殊事蹟等相關資料報局,經本府性別平等
教育委員會審核通過者,本局從優敘獎,以資獎勵。
五、本府相關局處暨教育局各科室、本市公私立各級學校暨幼稚園、社教
機構執行本案各項工作成果資料請妥為保存,建立檔案。
玖、經費:由本府教育局暨相關局處編列年度預算執行。
拾、本計畫奉核定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附加檔案 | 大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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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63.doc | 36.5 KB |